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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沈阳市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2    作者:人才工作办公室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稳步实现高质量人才发展,现组织开展我校教职工2026年沈阳市人才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沈阳市人才认定参照标准的人员,可直接自行申报,认定流程详见人才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s://rcb.syphu.edu.cn/info/1040/1413.htm,直接认定无截止时间限制。

二、不符合沈阳市人才认定参照标准,但符合《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市人才自主认定工作实施办法》(3.0版)的人员,可申请校内自主认定,由学校评选推荐。本批次自主认定C类人才4名、D类人才8名。

申请校内自主认定的老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电子照片)

2.承诺书(手写签名)

3.相关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

经学院、部门初审后,需在申请表中加盖公章。请将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于10月10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邮箱15526844978@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12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沈阳校区图书馆501E区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雨薇 刘涛

联系电话:024-4352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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