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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8-23 作者:人才工作办公室 来源: 人才工作办公室 点击: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以及学校制定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人才战略、人才规划和人才政策,为学校规划人才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提供研究报告、咨询建议和参考方案。

2.负责制定与落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3.负责海内外学校高层次人才引才政策的宣传;负责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发现、推荐与引进;负责中国籍PI制人员的学术评议、协议签订、考核评价、合同管理等工作以及外籍PI制人员的学术评议、协议签订。

4.负责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职工引进计划的统筹及招聘宣传、面试考核工作以及相应层次专任教师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的发放。

5.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或人才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及项目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人才相关荣誉称号和专家智库的遴选、申报工作;负责学术院长的遴选推荐及相关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中青年教师事业发展支持计划”、“优青”“卓青”托举计划等校内人才项目的申报、遴选及考核评估工作。

8.负责高层次人才信息日常管理维护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做好学校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和人才发展情况跟踪管理工作。

9.负责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如高层次人才过渡房审批、子女入学、工作条件、健康体检等,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10.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制度建设、评估考核、设站申报;负责博士后招收,进、出站办理;负责博士后日常培养管理,科学基金、科研资助和奖项的申报、管理、考核及表彰等工作;负责博士后出站留任学校师资的选拔和考核等。

11.协同内设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12.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