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2025年度博新计划(A档)
1.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③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④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申请材料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⑤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⑥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⑦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
⑧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⑨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⑩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2.申报流程
①个人申报(2月20日-3月20日)
②学校审核(3月21日-3月27日)
(二)2025年度“国资计划”B、C档
1.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③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④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没有预答辩通知的,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⑥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计划。
⑦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2. 申报流程
①申请人申报(2月20日-4月30日)
②学校组织遴选,按名额择优推荐(5月6日-5月16日)
三、注意事项
1.每站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同时符合A、B、C档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建议同时申报,以免错过申报机会。
2.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且同时符合如下三个条件的,可获得B档资助:①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②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③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
3.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管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获选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4.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的申报,对于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5.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人才工作办公室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43520187